| - 2025-01-08 12:16
- 引用1 樓
有意思的是,2016年12月,《人民日報》曾刊文評論“地鐵掃碼”: 像朋友在地鐵里遇到求掃碼的“創(chuàng)業(yè)者”,只求掃碼博關(guān)注,不靠產(chǎn)品贏口碑。 |
| - 2025-01-08 12:02
- 引用2 樓
上海交通大學軌道交通高管班項目主任汪峰也指出: 隨意掃陌生人二維碼存在安全隱患,從技術(shù)角度而言,一些別有用心者會伺機獲取他人隱私信息,甚至將黑客軟件植入他人手機。 |
| - 2025-01-08 11:58
- 引用3 樓
她們把公共場所變成自己的工作地點,為自己牟利,這是破壞秩序,是有錯在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