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- 2025-01-12 00:44
- 引用1 樓
在應對危機的實踐中,我國已逐步建立起了公共應急法律,如在憲法修訂中提出“緊急狀態(tài)”,頒布制定了《安全生產(chǎn)法》《戒嚴法》《防震減災法》《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》等,為我國政府應對危機事件提供了一些法律支撐。 |
| - 2025-01-11 23:32
- 引用2 樓
2007年,參加“大選”的謝長廷訪日,鼓動日本效仿美國制定“與臺灣關(guān)系法”。 |
| - 2025-01-11 22:46
- 引用3 樓
” 在接受《環(huán)球時報》記者采訪時,黃潔夫還談到了“器官移植旅游”的問題,他表示,在新的器官捐獻與分配機制建立起來之前,每年有數(shù)百例外國患者來中國“移植旅游”。 |